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-個股新聞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...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3/04/10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13/06/27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
4.股東會召開方式(實體股東會/視訊輔助股東會/視訊股東會,
請擇一輸入):實體股東會
5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第一案: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案。
第二案:本公司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。
第三案: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。
第四案: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。
第五案:修訂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」、「公司治理
實務守則」、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之管理辦法案。
第六案:本公司112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,於剩餘期限
內將不繼續辦理案。
6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第一案: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
第二案: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。
7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第一案: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修訂案。
第二案:本公司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。
第三案:本公司通過申請股票上市(櫃)案。
第四案:本公司申請上市(櫃)前現金增資原股東放棄認購案。
8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
第一案:本公司補選二席獨立董事選舉案。
9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
第一案: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。
10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
11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13/04/29
12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13/06/27
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
一、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,行使期間自
113年5月28日起至113年6月24日止,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
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「股東e票通」股東會
電子投票平台,並依相關說明操作。
【網址:https://www.stockvote.com.tw】
二、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,公告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
相關事項如下:
1.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,
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,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。
2.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3年4月19日起至113年4月29日止,每日上午9時至
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(提名),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
寄達為憑,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『股東會提案(提名)函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
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,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,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
討論,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,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(提名)股東,並將
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。
3.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:有下列情事之一,股東所提議案,
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:
(1)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。
(2)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,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。
(3)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。
(4)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。
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,
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。
4.受理股東提案(提名)處所: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
(地址: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),電話:02-2755-3320。
5.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,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,000股之股東,其股東
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。
2024-04-10
By: 摘錄資訊觀測